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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唐县妇幼保健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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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医指南

医院名称:河北省唐县妇幼保健院

唐县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


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及医院实际情况,现将我院患者就诊及陪护人员管理告知如下:

一、 进入医院要求1、我院实行预检分诊制度,所有来院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戴口罩,严格配合预检分诊,测量体温、出示河北健康码、行程码,扫描医院场所码。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问诊,对于无法提供健康码的需要进行登记。2、门诊实行实名制就诊,请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就诊。3、发热患者(体温≥37.3℃);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患者;具有以下症状之一:干咳、乏力、肌痛、腹泻等症状,来自中、高风险地区,有流行病学关联;发热应用退热药物的患者,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医护人员,由医护人员引领至发热门诊。二、门诊管理

1、门诊就诊时自觉配合医院执行“一人一诊一室”原则,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,如特殊需要,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。

2、就诊时请积极配合医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,遵守就诊要求,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、接触史及发热、咽痛、咳嗽、腹泻和味觉嗅觉减退症状等。

3、候诊时,分散候诊,隔开就座。4、在取药、缴费、检查、排队等候时,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。

5、就诊人员使用后的口罩,请丢弃在废弃口罩专用桶内。

6、医院门诊实行错峰就诊。

7、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好口罩,勤洗手,不要在楼道聚集聊天等。


疫情防控期间住院须知


1、凡需要住院患者,必须经过预检分诊后到门诊科室由门诊医师开立住院证,严禁自行至病房开立住院证。

2、住院患者及家属必须配合预检。必须接受体温及流行病学筛查,根据国家文件要求,您与您的陪护人员入院前均应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择期住院患者需持有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,急诊住院患者及家属住院后应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,(期间在缓冲病房留观),阴性后方可安排入住普通病房。

3、陪护准许1名人员,并相对固定。禁止有发热、咳嗽、鼻塞、流涕、乏力、呼吸困难、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留院陪护。

4、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,如需增加,由主任或护士长同意。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做核酸检测,无陪护证和核酸检测证明者严禁进入病区。陪护人员需如实填写流行病学史,并出示“河北健康码”。

5、住院患者谢绝探视,病房24小时封闭管理。住院患者凭腕带,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病区,如因检查、买饭等原因离开时,患者随身携带腕带,陪护随时携带陪护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6、住院患者及家属加强个人防护,佩戴口罩,勤洗手,保持社交距离,不得私串病室。

7、住院患者及家属必须服从医院管理。陪护人员每天检测1次体温,如体温≥37.3℃立即停止陪护,上报科室护士长,在科室专人陪同下到发热门诊就诊。

8、为避免人群聚集,医院再次强调,全面禁止住院探视,谢绝亲朋好友探望。

9、出院后复诊患者请首先与主管医生联系,预约至门诊对应科室复诊,谢绝患者到病房复诊。

10、为避免交叉感染,有按疗程治疗患者,请您与主管医师联系后,根据医师安排错峰返院复诊。

希望广大患者及家属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,遵守防控相关规定,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,祝您早日康复!


温馨提示:

为了保护您自身的身体健康,避免出现交叉感染,请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制度。

唐县妇幼保健院

2021年10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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